租车给传销人员最高罚10万元——佛山顺德租车网

 打着“一日游”租车的幌子行传销之实,是传销分子的新招数,如果让他们无车可租就相当于断了后路,寸步难行。记者从合肥市交通运输局获知,今后将严厉打击为传销活动提供运输服务行为,一旦违规,最高可罚10万元。
  加强包车客运源头管理
  在政务区天鹅湖附近,每天经常能看到大群人围着景区的介绍牌指指点点、高声议论,十几分钟后又搭乘旅游大巴前往下一个地点。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这是传销分子在“洗脑”上课,不过类似手段今后在合肥将不再奏效。
  “我们将加强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业户的监督管理,严厉打击为传销活动提供运输服务的行为。”该负责人透露,第一步,先在道路旅客运输行业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教育,引导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业户认清传销的危害性,自觉抵制传销、配合打击传销。
  同时,还将督促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加强源头管理,在签订包车协议、车辆调度等环节严格把关,杜绝传销人员租用客车。
  严格审核包车客运手续
  禁止租车给传销人员,光靠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业户自觉是远远不够的,市交管局还将加强包车客运管理,从严办理包车客运审核手续。
  相关负责人介绍,今后要想领取包车牌,尤其是合肥市区内的包车牌可没那么容易,申请、审核、发放等环节将极其严格。取得包车牌的客运车辆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、起始地、目的地和线路运行,并持有包车票或者包车合同,不得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。
  校车、单位通勤车等没有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车辆,一旦提供包车运营服务,无论对象是否为传销人员,都属违规。
  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还将会同公安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,加大对传销多发重点区域包车客运车辆的监督,设卡、截停涉嫌车辆进行检查成为例行工作。
  租车给传销人员将被重罚
  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还强调,这些规定可不是说了就算,运输车辆一旦碰触“高压线”将视情况严肃处理。
  对道路运输经营户违反包车客运管理规定的,发生传销人员租用车辆开展传销活动的,将依法处以3000元罚款。对校车、单位通勤车、“黑头车”等未取得道路经营许可证的车辆,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扣留涉案车辆并立案调查,处以3万元以上、10万元以下的罚款。对汽车租赁公司所属车辆,由相关部门责令涉案车辆到指定地点停放,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理,待处理结束后方可恢复营运。
  针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业户,还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,一旦发现其为传销活动提供客运服务,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在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时扣减分数,情节严重的会降低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档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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